项目标题

ICP-192治疗FGFR基因异常的膀胱尿路上皮癌的II期临床试验

项目概要

ICP-192为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第二代泛FGFR抑制剂,对成纤维细胞生 长因子受体(FGFR)家族四个激酶均有很强的抑制效果;ICP-192药物为最新第二代FGFR抑制剂,其突出特点:选择性强,副作用小,药效更持久,不易耐药。ICP-192适合携带至少有以下1个易位/融合:FGFR2-BICC1、FGFR2-CASP7、FGFR3-TACC3、FGFR3-BAIAP2L1;或以下1个FGFR3基因突变:R248C、S249C、G370C、Y373C的晚期膀胱癌二线患者

适应症

一线化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膀胱尿路上皮癌患者

试验信息

主要入选标准:

  1. 1. 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的男性或女性;

  2. 2. 既往一线化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膀胱尿路上皮癌或化疗不耐受的患者;可接受新辅助化疗或辅助化疗在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复发或进展的患者。

  3. 3. 根据RECIST1.1标准,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4. 4. 必须至少具有以下一种基因异常:FGFR3基因突变:R248C、S249C、G370C、Y373C,或;基因易位/融合:FGFR2-BICC1、FGFR2-CASP7、FGFR3-TACC3、FGFR3-BAIAP2L1。

  5. 5.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以当地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骨髓(检测前2周内未输血、给予细胞因子和/或促红细胞生成药物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85 g/L;肝脏:血清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AST,ALT<3×ULN),白蛋白≥20 g/L,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电解质:血镁在正常值范围的0.85-1.25倍;血钠≥130 mEq/L;血钾在正常值范围。

主要排除标准:

  1. 1. 既往接受过选择性FGFR抑制剂【例如:Erdafitinib、ARQ-087(Derazantinib)、AZD4547、BAY 1163877(Rogaratinib)、BGJ398 (Infigratinib)、Debio 1347、HMPL-453、EOC317等】或FGFR抗体治疗;

  2. 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根治性放疗、免疫治疗或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治疗,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C治疗;允许对非靶病灶进行局部姑息性放疗以及目前正在使用双膦酸盐(唑来膦酸)和地诺单抗。

  3. 3. 已知有影像学证据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4. 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开胸、开腹手术等),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浅表皮肤、淋巴结切除、疝气修补术等),可以接受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插入血管通路装置。

  5. 5. 有间质性肺病病史。

  6. 6. 活动期HBV感染(HBs-Ag或HBc-Ab阳性时检测HBV-DNA,HBV-DNA>ULN排除)、活动期HCV感染(HCV-Ab阳性时检测HCV-RNA,HCV-RNA>ULN排除)、HIV感染。

  7. 7. 有器官移植史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史。

  8. 8.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如:血或尿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计划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男性受试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生育。

试验地点